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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海棠区保利栖棠项目安居房配售预申报工作启动

2022-12-02 16:21:26

   作者:刘子榕

阅读: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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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2日消息(记者 刘子榕)12月2日,记者获悉三亚市海棠区保利栖棠项目安居房配售预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于12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自行通过网站填报安居房申请。为了更大范围和更宽维度落实安居房政策,根据省、市安居房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并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2日消息(记者 刘子榕)12月2日,记者获悉三亚市海棠区保利栖棠项目安居房配售预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于12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自行通过网站填报安居房申请。



  为了更大范围和更宽维度落实安居房政策,根据省、市安居房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并发布《海棠区保利栖棠项目安居房配售预申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次预申报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0日,配售房源为保利栖棠项目安居房,位于三亚市海棠区藤桥及林旺二期安置项目崇德学校对面,本次配售为1495套,其中95平方米紧凑三房一卫户型861套;105平方米三房两卫户型434套;115平方米三房两卫户型200套,均为硬装交付,均价14100元/平方米。配售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三亚市海棠区辖区范围内基层教师和基层医务人员,三亚市居民家庭和缴纳一定年限社保或个税的引进人才供应。



  《方案》要求,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规定: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宅基地和超标准自建房,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拆迁安置政策;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者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3平方米;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4.申请人离异后申购安居房,且婚内家庭已有住房的,需离异满3年。



  申请人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属于海棠区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制人员;2.属于海棠区范围内正常在经营状态并连续纳税1年(不含)以上企业的正式员工,且已在三亚范围缴纳社保或个税达到3个月及以上;3.属于三亚市辖区正常在经营状态并连续纳税1年(不含)以上企业的正式员工,且已在三亚市辖区范围缴纳社保或个税达到6个月及以上。



  《方案》明确,申请人可自行通过线上网站填报安居房申请。中老年或不方便、不熟悉手机终端PC终端操作的申请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三亚市海棠区保利栖棠安居房营销中心(海棠区南田路与创业人才基地交汇处)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申报。由三亚市海棠区安居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提交的材料需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工作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规模、人员和纳税情况以及申请人职位、入职时间等)、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承诺书(详见附件)符合条件通过审核的,列为选房候选人。随后,通过摇号的方式摇取选房顺序号并予以公示。取得选房资格的候选人,确定房号后签署选房确认书,即视为选房成功。



  值得注意的是,不符合预申报条件或未在公告申报时间内申报人员不得进行预申报。此次安居房申报审核和房源配售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请人在选房前,应充分知悉自己目前的资格情况,并清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资格取消或清退房屋后应承担的相应责任。申请人在选定房号后,应继续在三亚市辖区内缴纳社保、个税至个人达到正式申报资格。如因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资金问题、社保或个税断缴、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报或未按承诺提供建档材料等)放弃选房购房或被清退住房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在三亚市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如因个人原因被清退房屋且已入住的,需按照签署的认购书、承诺书等其他购房材料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赔付。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亚市海棠区安居房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相关法规规定查处。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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